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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局(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明电〔2019〕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地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并对推荐的基地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率必须达100%),在推荐行文中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推荐的基地服务业绩、满意度等的测评工作,填写《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服务业绩及满意度测评情况表》,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推荐行文(附现场核查报告,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五份)、推荐的示范基地测评情况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请于4月15日下班前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李皓然 电话:63537876
邮箱:2594605559@qq.com
附件:1. 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2.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3. 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服务业绩及满意度测评情况表
合肥市中小企业局
2019年4月8日
附件:
1.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3.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服务业绩及满意度测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