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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各评价工作机构:
为做好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8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全年受理企业注册,2019年10月31日前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请有关企业即日起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操作以便及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编号当年有效。
二、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企业注册、信息变更等审核工作,各市评价工作机构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每月5号前完成上月提交评价信息的企业形式审查工作,并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发送到省科技厅,省科技厅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办理批次原则上每月一次。
三、已入库企业确认不符合条件的,评价工作机构提请省科技厅撤销或由省科技厅直接撤销登记编号,并在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四、请各市评价机构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组织工作机构信息表》,于3月8日前将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3144270@qq.com。
各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拓展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工作手段。
特此通知。
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王晓亚 0551-65370095 刘靖宇 0551-65370363
省科技厅高新处:
刘王莲 0551-62674421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